2015年普汇“就业梦”——第六期聘用制法警就职
2015年3月9日,我院成功安置退伍兵至北京各大法院就业,从事法警岗位。
杨老师与部分聘用制法警合影
司法警察是人民法院的武装力量,法警工作是为审判工作服务的。在审判工作中,处于各种矛盾冲出的最前沿,担负着排除险阻,保障司法安全的神圣职责,尤其是押解犯人,参与民事案件的执行,执行死刑等“危难险重”任务,具有很强的对抗性和危险性,稍有懈怠就可能造成无法挽回的不良后果。司法警察作为审判工作的一个组成部分,工作出发点就是为审判工作服务的,为审判工作提供良好工作环境,满足审判工作需要。如按时将人犯提押到指定地点、庭审中维护法庭秩序。做好法庭警卫,根据庭审工作需要,传唤证人,出示证据等。司法警察工作具有服务性特征,如在维护法庭秩序工作中,法警要服从审判长指挥,根据审判长的指令,传递证据,提押犯人,处置违反法庭纪律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