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城区公安消防支队文职人员招聘简章
为确保我支队在西城区城市建设中起到保驾护航的良好作用,同时缓解我支队警力不足的问题,根据区委、区政府会议精神,现面向社会为我支队公开招聘文职人员。文职人员招聘工作紧紧围绕 “公开、公正、平等、竞争、择优”的总体思路,统筹全局、严格把关、勇于创新,确保将社会优质人才纳入消防文职队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
根据工作需要,计划招聘消防文职人员32名,为西城支队机关、消防警务工作站提供技术保障、辅助管理、行政事务等方面服务的专门人员,从事信息维护、文秘、宣传、档案管理等工作。
二、招考方式
文职人员招考按照“报名、政审、笔试、面试、体检”的方式组织实施,即文职人员招考按照公告组织报名、政审后,统一组织实施笔试、面试,通过后组织开展体检和心理测试工作。
三、招聘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三)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食宿自理)
(四)自愿从事消防文职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服从组织分配;
(五)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纪律观念强,能够保守工作秘密并通过心理测试;
(六)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并通过招聘文职人员的体检;
(七)具有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的大专及以上学历应届、往届毕业生;
(八)20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十)本人、家庭成员以及主要社会关系中没有违法犯罪记录,本人没有被开除公职的记录。
(十一)男性身高1.65米以上(支队机关岗位男性身高1.70米以上),女性身高1.60米以上,身体健康,要求体形端正,非特体,面部无明显特征、缺陷,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觉异常,无纹身,无重度扁平足,矫正视力在5.0以上;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一)受过刑事处罚和劳动教养的;
(二)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被立案调查或尚未查清的;
(三)曾被开除公职的;
(四)被辞退未满5年的;
(五)直系血亲、配偶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参加非法组织的;
(六)其他不适合在机关从事文职工作的。
四、用工方式及工资待遇
文职人员实行劳务派遣的用工方式。支队制定文职人员管理制度,并依照规定组织有关单位对文职进行日常管理和考核。西城消防支队招聘的文职人员是根据消防工作需要招聘的,为消防机关提供技术保障、辅助管理等方面服务的工作人员,不具有公务员、参公管理单位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实行聘用制管理,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签订正式聘用合同,聘用合同每2年签订1次。 文职人员的工资按年收入不少于45000元(含个人缴纳三险一金)。由区财政纳入预算,按月拨付,并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五险”和住房公积金。